1月1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将儿童青少年的眼健康工作放到了重要位置。
《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要制修订近视防控相关标准,形成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标准体系。强化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及危险因素监测与干预,通过全国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系统开展近视专项监测,力争“十四五”期间实现全国县(区)近视监测100%全覆盖,动态掌握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及危险因素变化情况。逐步扩大中小学生视力筛查人群,加强视力监测网络建设,针对性开展专家进校园行动、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等干预措施。
《规划》同时提出,“十四五”期间,要强化0-6岁儿童眼健康服务平台建设。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确保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落实《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眼科的联动作用,构建上下分工、各有侧重、密切合作的儿童眼保健服务网络,早期筛查儿童常见眼病并矫治视力不良。推进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立工作,及时更新屈光发育健康数据,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
北京同仁医院教授王宁利指出,儿童青少年是《规划》关注的重点人群,我国在“十三五”期间将近视防控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氛围。眼科相关课程的设置、眼科医师及视光师队伍的培训等措施助力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十四五”期间,在服务可及性提高的基础上,进一步关注了服务质量的提升。明确使用“有效屈光不正矫正覆盖率(简称erec)”这一概念,来衡量屈光不正矫正服务覆盖的范围和服务质量。
王宁利说,推进儿童视力健康已成为我国眼健康工作的重中之重。0-6岁是儿童眼球结构和视觉功能发育的关键时期,6岁前的视觉发育状况影响儿童一生的视觉质量,因此,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至关重要。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并建立视力档案,需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同时加强与妇幼保健机构合作,构建分工明确、各有侧重、密切合作的儿童眼保健服务网络。
《规划》还指出,“十四五”期间,按照社区医院基本标准,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医院逐步提供眼科医疗服务。依托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引导眼病防治适宜医疗技术向基层延伸,推动有效视力筛查、眼底筛查技术等在基层的应用,落实眼病防治措施。完善双向转诊和上下联动机制,为眼病患者提供合理诊疗和上转服务。
此外,还要加强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康复机构协作,开展跨机构、跨学科合作,建立眼科疾病医疗、预防、康复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患者提供筛查-诊断-治疗-随访连续型诊疗服务。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0-6岁儿童眼保健和低视力康复工作,推动完善医防融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