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长期以来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各民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一体”的重要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1年)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由此,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其中,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官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通用语。
中国历代都非常重视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而且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各个历史时期的中央政权都有通用语言,如周代“雅言”、汉代“通语”、明清“官话”、民国时期的“国语”等。了解和借鉴中国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使用、普及历史,对今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指导价值和借鉴意义。
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历史源远流长
新石器时代至夏商时期,在中国的四面八方同时存在着发展水平相近的众多文明,呈现出“满天星斗”模式。就在这个时期,我们已经产生并使用了显示文明高度发达的文字——甲骨文,这是中华民族最早的通用语言文字,距今约有3600多年的历史。用甲骨文记录下来的商周政治、军事、祭祀、天文历法、医药等各方面内容,为我们展现了一幅幅极其珍贵的远古画卷。从甲骨文演化而来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承载着中华民族共同的智慧和情感,也是中华文明延续不断的基因所系。
追溯通用语言文字推广使用历史,我们发现,中国历朝历代都把使用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执政的基本策略。秦始皇统一六国,重要措施之一就是统一语言文字。《史记·秦始皇本纪》提到“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汉代,通用语言是以原秦晋方言为基础形成的“通语”,据西汉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史律》以及许慎《说文解字序》记载,“通语”的推广使用被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北魏是鲜卑人建立的政权,当时称鲜卑语为“北语”,汉语为“正音”,孝文帝规定官吏上朝使用汉语,禁用鲜卑语,30岁以上的鲜卑官吏要逐步改说汉语,30岁以下的则要立即改说汉语,如有故意说鲜卑语者,降爵罢官;元代把以京城大都(北京)为代表的汉语方言作为基础方言,视其为通用语言;清朝时,朝廷以北京官话为标准音,规定举人、生员、贡监、童生不谙官话不准送试,书面语和文读依标准音。
历代各种类型的学校以通用语言文字传习传统经典文化。通用语言文字教育起源于先秦时期,一直到近代,形成了官学、私学与书院三种样态组成的教育体系,以通用语言传授礼、乐、射、御、书、数等知识文化,以通用语诵读各种经典。教育家孔子是鲁国人,也用“雅言”(即通用语)来授课。《论语·述而》中提到:“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语言学家杨伯峻将此段话译为:“孔子有用普通话的时候,读《诗》,读《书》,行礼,都用普通话。”隋唐科举制度建立后,各个科目实行全国统考,需要统一的教学用书。而统一的教学用书,又需要统一文字和文本,这样就产生官修的标准教学用书《五经正义》,学童从启蒙教育开始,就学习诵读经文,练习楷书。科举考试从制度上保证并促进了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使用。
古代在推广使用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还不断加强它的规范化建设。通用语言文字是一个开放体系,一方面自身具有演变的规律,另一方面在不断吸收融合少数民族语言的过程中,会发生一定的变化,语言学者们适时对它进行动态规范,保证了有效的推广使用。《史籀篇》是见于著录最早的一部字书,是战国时用大篆书写编成的童蒙识字课本,为“书同文”起到了直接的规范作用。中国古代第一部词典《尔雅》,成书时间约为战国到西汉初期,书名“尔”为近之义,“雅”即正,指雅正之言。《尔雅》的编写是以“雅言”解释古语词、方言词、俗语词以及少量的少数民族语词,使之近于规范。近代黄侃说“《尔雅》之作,本为齐壹殊言,归于统绪”“汉世经师,学无今古,其训释经文,无不用《雅》者”,可见《尔雅》发挥的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作用有多大。《尔雅》出现后,对后世的语言规范产生了深远影响,儒者仿照《尔雅》体例,编写了《小尔雅》《广雅》《石药尔雅》《埤雅》《尔雅翼》《通雅》《比雅》《西域尔雅》《叠雅》《别雅》等一系列雅书,形成“雅学”,被奉为古代汉语规范工作的圭臬。
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很好地适应了各代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需求,为社会稳定繁荣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元代都市文化发展,北曲盛行,出现了一大批像关汉卿、马致远、白朴等优秀的元曲作家。还涌现出蒙古族杨讷、女真族李直夫、维吾尔族贯云石、回族兰楚芳等一批少数民族作家,他们精通热爱汉语,创作了不少传世元曲作品。这些元曲题材源于生活,音韵必与实际相符。另外,宋末元初,北方经历多次社会动荡和民族交融,语言特别是语音变化很大。同时,北方话由于政治中心连年北移,在共同语中获得了稳定的基础地位,中原之音影响渐大。在这种情况下,元人周德清编写了当时文人创作参照的曲韵韵书——《中原音韵》,既符合中原之音也迎合了北曲新文化需要,成为语音规范的经典之作。《中原音韵》的顺利推行和广为普及,客观上推动了元曲及其他政治文化方面的繁荣发展,也成为研究现代汉语共同语形成的重要著作。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对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要“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方位来说,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使用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为此提出一系列重要举措,其中包括要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这也为新时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颁布语言文字政策,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推广普通话和简化汉字,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均收到良好效果。改革开放后,语言文字工作迎来发展新局面,将推广普通话作为基本国策和法定工作,成立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积极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进入21世纪,颁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开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治化时代,“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有了法律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目标,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纳入脱贫攻坚战略任务中。这时期,还提出了“构建和谐语言生活”“提高国家语言能力”等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新发展理念。
新的历史时期,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是坚持以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要充分认识到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举措,是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基础。二是坚持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核心任务。要按照“聚焦重点、全面普及、巩固提高”的推普工作新方针,抓住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拓展推普思路和途径,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实现到2025年全国范围内普通话普及率达到85%的目标。三是坚持以构建大语言文字工作格局为关键抓手。要坚持在党的全面领导下,上下齐心、左右协同,抓好系统谋划、协同推进、责任落实,推动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
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各地区充分发挥学校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渠道作用,坚持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用语用字,大力加强幼儿园和小学阶段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让各族少年儿童在语言学习关键期学会普通话。加强农村和边远地区、民族地区青壮年劳动力、基层干部普通话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加强民族地区教师特别是农村和边远地区、民族地区中小幼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核心素养和教学技能,深入研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规律和教学规律,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生的学习质量。坚持需求导向、精准施策,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资源建设,利用信息化技术扩大优质资源供给,为农村牧区和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少年儿童、青壮年劳动力、中小学和幼儿教师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断提升应用水平,提供精准有效服务。
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之举,要旗帜鲜明推进、高质高效落实,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守望相助、团结奋斗,阔步迈向全面建设现代化、共圆伟大中国梦的时代征程。
(作者高泽远系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王建莉系中国传媒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族教育》杂志2022年第2期)
作者:高泽远 王建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