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之刍议
创新型人才,就是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并能够取得创新成果的人才。创新人才首先是全面发展的人才,是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高度发展的人才。创新人才就是个性自由、独立发展的人才。当代社会的创新人才,是立足于现实而又面向未来的创新人才,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博、专结合的充分的知识准备;以创新能力为特征的高度发达的智力和能力;以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为中心的自由发展的个性;积极的人生价值取向和崇高的献身精神;国际视野、竞争意识和国际竞争力;强健的体魄。
我们的学生来自全国各地不同的地区,具有不同的生活习惯和兴趣、爱好,且受各种因素的限制和影响,部分学生被录取的专业不一定是自己所应有的理想选择或根本就不是其志向。但是,每个学生都有求知的欲望、成才的潜力,这是共性。针对这一共性,我们要树立尊重学生人格、发现学生的兴趣、关注个体差异、满足学生求知的欲望、挖掘学生成才潜力的“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是中国共产党社会发展观的一次飞跃。温家宝总理指出:“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实现“以人为本”,就要做到“以学生为本”,“以学生的终身发展为本”,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并体现在为每位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素质基础,把每个学生当人才培养。这个人才,是指多方面的才,既包括在各个领域有突出才艺的人,也包括以后能对社会有贡献的好公民。所以要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能把目光只投向少数尖子学生,也不能要求每个学生按一个模式去发展,而是要开发学生不同的潜能,积极引导学生向个性特长方向发展。个性的自由发展是创新人才成长与发展的前提,是创新型人才的重要特征,也是创新型人才成长的基础。没有个性的自由发展,就不可能产生创新人才。可见“以学生为本”,“以学生的终身发展为本”是创新教育和培养创新人才的根本。过去几年所进行的实施绩点学分制、双学位制、主辅修制、三学期制和弹性学制,以及适合复合型人才培养的大文大理的改革,3+1、2+2等分流培养模式的教育改革等等。较好地体现了“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
1993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基于当时的国际形势和我国的就业形势,适时提出了职业资格准入制度。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我国自1993年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