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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3-30 阅读次数: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

根据《关于申报2023年度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的通知》(吉高学会〔2023〕3号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开展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题内容

申报课题内容要以数字为引擎,以高质量发展为主旨,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聚焦高等教育实践遇到的新问题、深层次问题、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申报题目请参照《省高教学会2023年度高教科研选题方向》,可做适当调整,也可自行选题。

2.课题类型与经费资助

学会课题分为两种类型,即常规课题和专项课题。常规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专项课题为大学生专项。重大课题给予 10000 元经费支持,重点课题给予 3000 元经费支持(大学生专项除外)。

3.申报人要求

省高教科研课题立项面向省高教学会全体会员单位的教科研人员和大学生群体。其中,大学生专项课题要求申报人距离毕业时间至少一年半,推荐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每项课题限报 1 名负责人,研究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 10 人。截止 2023 年 4 月 20 日前省高教科研课题未结题者(学会课题管理系统可查),不能以主持人身份申报新课题。

4.课题完成时限与相关要求

立项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为1.53 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如有变更情况,请填写课题变更申请书并及时报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批准。

了解课题管理和结题验收相关问题,详见公告查看《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吉高学会[2022]9号)和《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办法》(吉高学会[2022]10号)两个文件。

5.材料申报要求

学院(部门)统一报送材料;